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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安〔2015〕77号:安全工作通知

2015年04月07日 16:25:57 访问量:304

周口市教育 

教安〔2015〕77号

  

周口市教育局

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

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5〕18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的各项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特别是学生的防溺水工作,一定要按照通知要求,将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印发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家访、召开家长会、邮寄等方式发放到每位学生家长手中;回执要由学生和学生家长签字后交学校存档、备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要在4月20日前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教育局安全科。

联系人:陈  曦   电话:****

邮  箱:zksjyj****@163.com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5年4月3日

  周口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4月3日印  


附件




教基一〔2015〕181号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贯彻落实好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以下简称学生)安全,预防各类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下称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

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教学工作是培养和增强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做好中小学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基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公共安全教育与专题安全教育结合起来,利用“第二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开学第一课”、 “第十个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月”等时机,通过专题讲座、典型案例、主题班会、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特别是要结合季节特点和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抓好防溺水、交通、消防和预防踩踏事故等安全教育宣传工作。要加强法治教育,努力杜绝打架斗殴事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完善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坚持利用升旗、课间操、上下学等时间开展演练活动,严格落实中小学校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要求,培养学生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提高师生应对和处置突出事件的能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做到课时、教师、教学资源三落实。各中小学校可从学校公用经费中购买安全教育读本,按各年级不低于一个教学班的用书配备,供教学循环使用和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师生借阅,不得使用未经省教育厅中小学地方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的安全教育读本, 

二、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安全防范薄弱学校“三防”建设的投入力度,为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合理配备保安人员,安装监控、报警设备、防护装备,确保满足必要的防范需求防止不法分子侵入校园。要加强门卫管理,严格人员出入登记、验证制度,严禁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要完善寄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中青年教师护校队伍,加强巡逻,定时查铺。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综治、公安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排查管控可能对中小学生造成威胁的人员,防止造成现实危害。要切实落实《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全面做好日常管理,建立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健全学生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值班、巡查制度。要从严管理女生宿舍,对所有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好学生夜间点名工作,发现夜不归宿者要及时报告。要加强教职员工管理,落实对校长、教师和职工从业资格有关规定,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

三、加强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上学、放学时段的管理。在上学、放学时段学校要组织教师在校门口等重要位置、关键路段进行秩序维护、安全引导,确保学生通行安全有序。要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积极履行校车安全管理有关职责,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校车运营模式,完善校车服务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做好校车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严禁使用农用车、三轮车、拼装车、报废车等车辆接送学生。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黑校车的查处力度。要加强对学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落实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制度。组织活动的学校要在出行前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提前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四、加强防溺水工作

市、县教育部门要提前安排部署,指导和督促学校做好防溺水专题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预防溺水的知识与技能,并通过校讯通提醒短信、致家长一封信、公益广告等媒介,加大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宣传力度,营造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注、支持、联动的工作良好氛围。要提请当地政府和协调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管理,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应要求学校于4月15日前将教育部印发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印送至每一位学生的家长并回收回执,妥善保管,溺水多发地区的小学高年级学生和初中学生是重点,今后各地上报溺亡情况时必须附溺亡学生家长签字的该信回执。

五、强化安全工作责任

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要求,确保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干”,不留死角和盲区。要采取家访、召开家长会等方式提醒学生家长履行监护义务,承担学生脱离学校管理期间的监管职责。对于父母都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要发挥其他监护人、村(居)委会、志愿者等各方面力量,加强关爱,努力降低事故发生率。市、县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约谈、督查、通报等工作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学生安全工作责任,将学生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一票否决”范围。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强化同治安、消防、交管、交通、安监、质检、国土、地震、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落实各相关部门学生安全工作职责,形成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合力,为学生编织一张安全的保护网。

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厅,义务教育学校有关情况报基础教育一处,高中、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有关情况报基础教育二处。

基础教育一处联系人:刘志清    电 话:****

邮 箱:133****5****@163.com

基础教育二处联系人:刘志勇    电话:0371-69691881

邮 箱:Liu69691****@126.com

                               2015年3月27日

附  件

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2015年3月3日

 

回  执

 

学校已通过   家访、   召开家长会、  邮寄的方式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交给我,我认真阅读了信的内容,了解了预防溺水的相关要求,一定承担起监护责任,确保孩子的安全(请在   处划√)。

学校名称: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2015年  月  日

编辑:师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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